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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3个孩子的房某、李某夫妇冒充兄妹,以结婚为由先后骗取夏家兄弟7万彩礼钱。洛阳市汝阳法院于今年10月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对房某、李某夫妇判处刑罚。房某、李某不服提起上诉。 据了解,今年39岁的房某和44岁的李某相识于1997年,并确定恋爱关系。因房某没有户口,两人没有领结婚证,但一直以夫妻名义在汝阳县生活,并先后生育三个孩子。 2012年,房某夫妇二人来到上海打工,房某通过网络聊天gmbuluo.net/forum-40-1.html" target="_blank" class="relatedlink">工具认识了夏文(化名),两人于当年秋季在汝阳县城见了面。房某告诉夏文她当年26岁,叫“方丽”,比夏文还小1岁,并隐瞒了自己的情况。夏文对“方丽”很满意,两人也以男女朋友相称。其间,李某还和夏文见了面,称他是房某的哥哥,还出示了一张姓名为“方建平”的假身份证。当夏文提出与“方丽”结婚时,“方丽”让他拿了2.5万元给她“哥哥”作为多年的养育费。 此时,“方丽”也住进了夏文家中。其间,她经常与夏文的哥哥夏豪(化名)在手机上聊天,两人慢慢有了感情。最后,“方丽”和夏文分手,决定和夏豪结婚。 夏豪回忆说,2013年3月李某曾找到他,说想和“方丽”交往,必须拿3万块钱,夏豪将钱打在卡上给了“方丽”。两人定在2014年正月二十九办婚礼,结婚头天,李某又来到夏豪家说要2万元彩礼钱,夏豪拿了1.5万元给了“方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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